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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洗衣店打工(一)
(工作很辛苦,拿钱很开心)

一九九九年四月,我开始在纽约的洗衣店里打工了。打工虽然很辛苦,但是还是要比在黑人街区送外卖强多了。送外卖的工作我只坚持了一天,其实身体上累一点对我来说没有什么,但是在那种坏境下工作,让我有些恐惧,有些压力,有些不适应。这回洗衣店的工作我觉得整体的工作环境要好得多,我应该可以坚持一段时间的,虽然并不是很有把握我能干多久,但是我觉得我行的。尤其是和郭姨和张伯伯一起工作,觉得比较亲切。

洗衣店离我住的地方不太远,走路可能二十分钟左右,也可以坐二站地铁。但是地铁票一次就是一块五美元,一天来回就是三美元。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三美元几乎是我两天的饭钱了,真是舍不得花钱去坐地铁。还好走路只有二十分钟,还可以忍受。

我每天都是走路上下班,那是一条直直的小路,很脏很破,路不宽,只有两条车道那么宽。路边的房子最高也就是四、五层,路上没有任何的风景值得一看,能看到的只能房子、车和人。不愿意去看那些东西,那些东西对我来说和不存在没有什么区别。走在路上唯一想做的事就是听听音乐,听听我那仅有的几盘国语音乐磁带。我最爱听的是一盘刘德华的带子,大部分上下班的时间我几乎听的都是那盘带子,翻来覆去的听,听得腻了还是不停地听,听得那些我本来听不懂的粤语歌词都几乎能背下来了。到后来我都不想再听那盘带子了,也许说不敢再听那盘带子了更合适,因为一听就会有一种不自觉地条件反涉。有时候即使是在我的小屋里坐着听那盘带子,我都会觉得我是在拖着两条疲惫的腿,走在上下班的路上。

直到现在,六年都过去了,这种条件反涉还是很强烈。那盘带子里我喜欢的歌我已经不再能听了,偶尔在卡拉OK或是马路上听到那盘带子里的歌,我会觉得时光又倒流回去,我又走在洗衣店上下班的路上,我的神经会变得急燥和不安,会有一种无所适从。也许我的潜意识里已经埋下了对那段时光的一种恐惧,我永远也不想再过一次那种日子,我可能也再没有勇气和胆量再去尝试那种日子。

就是在上班路上听听音乐这种不算奢侈的日子,上班开始没有几天也逐渐变得奢侈了。我从国内带来的那个随身听开始不太好好地工作了,时不时地就不出声。有时候一路上二十分钟,有一半的时间是在敲砸那个随身听,目的就是为了让它能出声。

还好洗衣店是两周发一次薪水,我很快就领到了我在美国挣到的第一笔钱。其实我在外卖店打工的那一天已经挣到过一次钱了,但是我一直都觉得洗衣店的工作才是我在美国的第一份正式工作,所以也愿意把在洗衣店挣的钱算做我在美国挣到的第一笔钱。正好,我可以用我在美国的第一笔薪水为自己买一样礼物,为自己买一个新的随身听,接着在上下班的路上听那些好听的、我也喜欢的、但是让我现在都不想再听的音乐。

我在地图上找到了一家比较大而且离我也不太远的电器店(Circuitcity,美国比较大的一家电器连锁店)的地址。周末的时候我做地铁来到那家店,店里的人不太多,我来到二层卖随身听的地方,柜台里摆着有二十几种不同品牌样式的,从二十美元到一百多美元不等。我需要一款能听磁带和收音机的,比较了比较,有一款三十美元的性价比和功能都不错,我左看右看比较了半天。没一会儿一个店员走到我身边,问我需要点什么,我说我想买一个随身听,然后他给我介绍了几款,说了说它们的区别,还向我推荐一款五十美元的,我当然不会买那么贵的,我说那款三十美元的就够用了。交钱的时候,店员还问我要不要买一个两年包换的保险,就是说在两年之内,如果我买的随身听有了任何问题不工作了,我都可以拿回店里换一个新的。好事吧,不过买这个保险要多加八美元,太不值了,这种东西用一段时间本来就该更新了,我买它才花了三十美元,上保险就要八美元,我留着钱多吃两个汉堡好不好啊。

当然买不买保险是由顾客决定的,如果顾客买了这种保险,店员是有提成的。顾客如果不买,可能店员不会表现出什么不满,但是如果你买了话,你会发觉到店员的脸上笑得又会多堆出几个褶子来。

来美国快一年了,除了必要的生活必须品,我几乎没有给自己买过什么享受用的奢侈品,这回刚拿到了第一笔薪水,马上就买了一个新的随身听,心里很是兴奋。但是自己觉得这还不算奢侈,因为旧的坏了,应该买一个新的了。当新的随身听到了我手里的时候,好象并没有完全满足我的购物欲望。也许我心里的这个花钱购物的欲望被压制得太久了,这时开了一点闸门,就有点往外泄的感觉。我突然有一点冲动,想再买一件东西,而且要买一件并不是必须的东西,来满足一下我花钱的欲望。

想花钱的冲动只是一时的,当我选好目标,想多买一盘十美元的英文歌带来满足一下我的购物欲望后,我又有些犹豫了。要知道,那可是我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啊。不过想想我在国内的时候,只要能买一盘外国原版的打口带(那时候听外文歌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个东西,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了),就已经很满足了,所以说一盘原装的英文歌带对我是很有诱惑力的。我在店里转了好几圈,在想要不要花钱买一盘英文歌带。做决定真的很难,不过最后我还是买下了,让购物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那段日子花十美元好象不是在花八十元人民币,而是好象在花八百元人民币似的,花钱的时候总是会考虑很多。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但是那时候我觉得自己都不仅仅算是小气了,应该说简直是抠门。我都没想过我会变得那么抠门,不过这是国内人来美国之后的通病。我认识的很多人在国内时都算是有车有房,花钱不太计较的那类人。但是到了美国没有多长时间,马上变得我那样抠门了,当然比我抠门的人也有的是。

拿着刚买的随身听和磁带走出了商店,我感觉到异常地兴奋,就象一个小姑娘刚买了一条喜欢的漂亮衣服一样。好久都没有这么奢侈过了,这一次一下子就花了四十多块,花的是我自己在美国挣的美元,买的是我喜欢的电器,满足的是我积攒了很久的购物欲望。

领薪水是快乐的,但是洗衣店的工作却是非常辛苦的。刚开始工作的一两周,整个人还处于一种兴奋状态,所以还感觉不出什么,感觉累休息一下,睡一觉也就好了。两周以后,那种最初的新鲜和兴奋状态过去了,接着马上迎来的一段疲劳期。我很长时间都没有按点上下班工作过了,而洗衣店的工作又是一周六天,一天十个小时,这让我的疲劳期持续了很长的一段时间,身体很多地方都不适应。

我每天都要在洗衣店里刷很多衬衫,虽然就只是刷一刷领子和袖口,但也是一项很繁重的工作。有时候多的时候一天要刷将近两百件衬衫,用刷子沾着洗衣液,一件件地使劲刷,有时候握刷子的手都会变得木了。而且有些犹太人穿的衣服真的是脏得不得了,这些外表显得很体面的人,穿出来的衬衫,别提有多脏了。我觉得在我七八岁的时候,穿出的衣服都不会有那么脏。而且那周围犹太人还特别多,犹太人还只能穿白色的衬衫,所以有一点脏的话,刷起来特别的费劲。

美国不管男人还是女人,擦香水的特别多。所以有时候一刷衬衫,就是汗臭味,烟味,香水味,洗衣水味再夹着其他一些难闻的味道,让人快有窒息的感觉。我本身有一些轻微的鼻炎,对某些香水的味道会有点过敏,一过敏,我就会不停的咳嗽。我刷衬衫的时候,经常会碰到一些衬衫上香水味道特别浓,让我非常难受,再加上汗臭味香烟味和洗衣水味,就会让我咳嗽个不停,有时候会咳上二十分钟,根本没有办法控制。有时候郭姨看到我老是咳个不停,都会问我是不是生病了不舒服。

在洗衣店每天刷衬衫,收发衣服,整理衣服,几乎要站一整天。对于我来说,以前从来都没有做过一站就是一整天的工作,开始还没觉得什么,可是过了一两周后,我开始发现我脚上的鞋变得越来越紧了。鞋当然不会变小,是我的脚肿了。每天上下班走在路上,我都会觉得脚特别的难受,又疼又涨,有时候都要一瘸一拐地走路,以便使得脚能舒服一点。每天上班的时候也几乎要站不住了,好象用什么姿式站着都觉得不自在。可是没有办法,这个工作就是几乎要站一天的工作,坐下来好好休息一会儿几乎是不可能的。后来郭姨知道我的脚肿了,就说让我穿拖鞋吧,这样鞋不会捂着脚,会舒服很多。我说工作的时候穿拖鞋合适吗?郭姨说没有关系,反正我是在柜台里面,一般情况下顾客也看不到我脚上是穿着拖鞋。本来我是想穿拖鞋,只是一直没好意思穿,不过既然郭姨都这么说了,我就不用在乎什么了。第二天我就拿了一双拖鞋到洗衣店,换上拖鞋再开始工作。

穿着拖鞋,马上觉得脚舒服多了,尽管肿着的脚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但是已经不再有那种紧箍的感觉了,整个人都感觉轻松了很多。

每天的工作都很多,只有中午的时候会稍微空闲一点。大家都去吃饭了,张伯伯会给郭姨送午饭来,我也会吃自己带的午饭。洗衣店里没有微波炉,只有煤气炉可以热饭吃。但是用开火热饭很不方便,而且即使是中午,也会时不时地来几个顾客,所以如果带着吃起来太麻烦的饭会很不方便。我基本上都是带一些面包夹肉,当然,那是食品杂货店里最便宜的面包和最便宜的肉。我在洗衣店工作期间,午饭从来都没有带过米饭和炒菜,只有三次实在没有吃的了,在外面买点PIZZA当午饭,虽然在美国PIZZA是最便宜的快餐了,但是那对我来说还是相当奢侈的几回。除了一些面包,肉,生菜以外,我基本上天天都带一根香蕉,一是香蕉在美国算是最便宜的水果,二是香蕉比较顶劲,饿了可以当饭吃。原来我是比较看吃香蕉的,但是自从那一段时间,老是用香蕉充饥以后,香蕉对我来说再也不是一种可口的水果了,到现在为止,我都不怎么再吃香蕉了。

还好我开始工作的时候,已经是四月份了,天气已经不算太冷了。所以中午吃饭不会觉得饭太冷吃不下去。不过天天中午都基本吃一样的东西,没有精力去弄其他吃的,也没有钱去吃更好的东西。天天吃的几乎同样的东西,冰冷而且没有什么味道。有时候吃午饭的时候,我都会觉得吃不下去要吐的感觉,那时候吃饭已经不是一种享受了,吃饭只是为了能有力气继续工作。

有几次张伯伯给郭姨送午饭的时候,给我也顺便带一个热馒头。那可能是我有生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馒头了,其实并不是馒头真的有多好,只是那种环境让馒头变得象是山珍海味了。不过我还真的不喜欢吃山珍海味,对我对言,应该说那个馒头更象一块大肘子肉。每次张伯伯给我馒头的时候,都是用一个锡铂纸包着,所以我拿到手里的时候,馒头还都是烫烫的,又软又香。每次我都舍不得把它一下吃完,都要一边欣赏一边慢慢地品尝,直到馒头快变凉了,才依依不舍地全部放在嘴里慢慢地咀嚼,等把面香咀嚼出来之后,再慢慢地咽下去。那时候我对午饭的最大愿望就是,每天中午要都能有一个热馒头该多好啊。

不过多数时候,每天中午我还是只能吃我自己的冰冷的已经吃腻的面包夹肉。做了四五个星期之后,工作还是照样,不过好象工作的疲劳期过去了,脚不肿了,也不难受了。不过每天工作的时候,我依然穿着拖鞋,因为穿着拖鞋确实是很舒服。

疲劳期虽然过去了,没有那么难受了,但是工作还是很辛苦,薪水领了几次了,我终于下决心每周末的时候都要给自己改善一次伙食。大鱼大肉是不太敢奢望,只要有一份外卖的炸鸡署条我就很满足了。离我住的地方三十米处就有一处卖中餐外卖的小店,附近的老黑特别喜欢吃那里的外卖中餐,我看着菜单比较了一下,发现性价比最高的外卖就是炸鸡署条了,油炸食品吃起来比较香,又有我爱吃的鸡肉,而且价钱还不算太贵(大约4美元左右),足够我美美地吃一顿。

外卖的炸鸡当然不会有肯德鸡那么好吃,但是份量不少,一只整个的大鸡腿,还带着一部分胸脯上的肉,再加上一大份署条,味道好极了。每次吃完我都会觉得有点撑,有时候心里想别吃太撑了,可以留一点到下一顿再吃,可是每次都禁不往它的诱惑,总是把一整份都吃得干干净净。

我给自己定的规距是每周末吃一次,所以一到周末就迫不及待地去买来解馋。买了之后,就迅速回到自己的小屋里,坐在那里狼吐虎咽地吃个精光,那真是一种享受。到了后回,每周末一次的外卖炸鸡署条大餐几乎就成了我每周工作的一种寄托,好象辛辛苦苦一周的工作,就是为了在周末吃一顿外卖。

工作虽然是很辛苦,但是能有一份工作来挣钱养活自己的感觉也很好。而且工作的环境还可以,店里虽然很旧很破,但是夏天热了有空调,冬天冷了有暖气。老板张伯伯和郭姨人也很好,两个人都是大连人,算是北方人,所以有时候聊天的时候也挺有共同语言的。找到这份工作还真是有一点缘份。他们第一天在报纸上登广告招人,就正好被我看到了,我就第一个打电话过去询问了,经过一次简短的面试一下子就成了。从我在洗衣店打工的第一天开始,就还一直有人不断地打电话来询问找工作的事情。电话在柜台上,所以一般都是我先接电话,一听是来询问找工作的,我就把电话给张伯伯或是郭姨。他们开始的时候,总是让对方留下姓名和电话,说如果有机会的话会通知他们。即使有时候有人打电话来询问工作,张伯伯和郭姨都不在的话,我也会把他们的姓名和电话留下,然后交给张伯或郭姨。对于这些我并不再乎,因为我知道,只要店还在,我想干,别人是没有办法挤掉我这份工作的。我很自信,以至于一些时候有人会说我狂妄,我不在乎,有时候我就是这么狂。

做了两周以后,还有人打电话来询问工作的事,由于我的工作一直非常出色,所以郭姨也不再留他们的姓名和电话了,只是告诉他们店里已经找到人了。再后来,郭姨告诉我,以后再有找工作的电话,就不用让她来接了,直接告诉对方这里找到人就行了,这个结果我早就已经猜到了。让我吃惊的是,在我都工作了一个多月之后,竟然还有人打电话来询问这个工作。我心里真的觉得很自己很幸运,我能第一个打电话,第一个来面试,然后开始上班。现在看来,这一份工作有多少人在争啊,如果当初我要是晚了一步,这份工作怎么能轮得到我呢?

在美国只有这样的工作才不要求身份,不要求技术,那么多黑在美国或是没有技术特长的人,只有做这一类型的工作。所以这样的工作也象大公司的好职位一样,成为人们争抢的目标。还好我抢得早抢得快,现在一个人独享,没什么,一个人偷着乐吧。

每天在洗衣店里都要刷无数件的衬衫,那里是犹太人区,大多都是犹太人送衬衫来洗,而犹太人送来的衬衫,百分之百都是白色的,所以刷起来格外的费劲。只有一小部分其他人种族的人送来的衬衫会有深色的,洗起来还相对轻松一点。后来和别人说起那段时光的时候,别人都说我在洗衣店打工的那段日子已经把我一辈子该刷的衬衫都刷过了,以后不应该再刷了。

刷衬衫有时候也会有意外的收获,有的人脱衬衫的时候,忘了把兜里的钱拿出来了,都会让我碰到。当然我对于钱也会区别对待,如果只是几块钱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就算是给我为他们刷衬衫的小费。不要说我不道德,我从来都不曾说过自己是个品德高尚的人。但是有时候如果发现客人的衬衫口袋里的钱比较多,超过十美元了,我还是会把钱包好,和客人的洗衣单放在一起,这样客人来取衣服的时候就可以退给他们了。我好象又变成圣人了,不过我不是,真圣人假圣人都不是。世界上的事本来就没有明确的对与错之分,我是否去做一件事情也不以对错来衡量。我做我认为我应该做的事,我不做我认为我不应该做的事。我做事以我自己为中心,为衡量的标准。

郭姨人很和蔼,总是笑呵呵的,有时候不忙的时候,我也和郭姨落落嗑。她说起话来总是东北味十足,不过我对东北话听起来还比较习惯。在美国广东人和福建人特别多,别说他们那么靠南的了,就算是稍微南方一点的人,恐怕都不太容易能听得懂东北话。但是不管和谁说话,郭姨一说话就把东北味带出来。尤其是有时候要和房东和烫衣店的老板说话,动不动就是"水沫过脚面了","别急,赶趟"之类的话出来,看见对方一脸迷茫的样子,我有时候会偷偷地笑。有时候事后,我和郭姨说,"沫过"啊,"赶趟"之类的话,南方人怎么可能听得懂呢?郭姨想了想,也一笑,是啊,可是那么多年,都说习惯了,不可能改口了。

在洗衣店打工,洗衣服应该是很方便了,郭姨也经常说让我把衣服带过来洗,说这样可以省一点钱。我想了想,好象这样并不能省钱。如果我扛着一大包衣服上下班,就不可能走着去了,肯定要坐地铁上下班了,这样就要花掉三美元。如果我一次拿几件来洗的话,肯定不能自己单独洗一锅,要和别人的衣服一起混洗,这也是我不愿意的,因为不知道别人的衣服有多脏。而我住的边上十几米处就是一个洗衣房,如果光是洗不烘干的话,也才一块五美元,加上烘干不过就二块五美元,比坐地铁花的钱要少,而且也更方便,所以我一直都没有拿过衣服到我打工的洗衣店里来洗过。

刚开始住在纽约,因为每天没有太多事,所以衣服都不拿到洗衣房去洗,自己凑合洗一洗就行了。现在开始工作,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洗衣服了,而且工作也挺累的,不太想自己洗了。于是我开始把要洗的衣物拿到我住所边上的那家洗衣店去洗了。虽然我自己就在洗衣店工作,但是那还是我第一次自己拿着衣服到洗衣店的洗笼去洗。洗笼都是自助式的,自己放衣服,自己倒洗衣水,自己投币,自己收衣服。在国内的时候用洗衣机洗衣服是不成问题,但是头一次使这种自助式的洗笼还真有点摸不到头脑,不知道先哪一步后哪一步。

看到洗衣店里有一个工人值班,于是我就用英文问她能不能教我怎么用洗衣机。她就用英文告诉我怎么怎么做,不过她的英文也不怎么太流利,我只听了个大概明白,和她一边说,一边比手划脚。她看我是中国人的面孔,就问我能不能说中文,我说我是说国语的,她说她也能说国语,这样交流起来就顺畅多了。

原来她是广东人,母语是广东话,但是也能说国语和一些英文。她也是在洗衣店里打工的,这家洗衣店的老板是一个女的台湾人,不忙的时候,台湾人就不在店里看着,忙的时候老板就会来这里一块帮忙。后来我知道,她的英文名叫APRIL,比我大几岁,没读过太多的书,拿着商务的签证来的美国,签证已经过期,就想在这边黑几年,打工挣点钱,然后就回去不再回来了。

由于我们算是同行,都是在洗衣店打工,所以一见面好象就有共同话题,互相交流洗衣店打工的经验,什么办法能让工作做起来省劲又省时间。她说的普通话不是太顺畅,而我说的有些北京味儿的话她也不太能听明白,但是基本上交流起来没有什么问题。衣服有二十分钟就洗完了,头一次在洗笼洗衣服,我为了省钱,所以都没舍得去烘衣服,洗好了之后回家自己凉着吧。

我离开洗衣店的时候,APRIL还和我说,没事就过来坐坐,老板也是很好的人,也会欢迎我来坐的。我答应了,但是我心里想,老板怎么也是老板,工作都那么忙,又不认识你,怎么会有时间搭理你呢?不管那么多,反正也和我没关系。

<第二十二章完成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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